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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十五省(区、市)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(SHLM-YD2023-1)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
阅读次数:645  更新时间:2023-07-15

各药品相关企业:

为做好十五省(区、市)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,自2023年7月11日起,上海联盟采购办公室开展十五省(区、市)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填报要求

属于十五省(区、市)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品种目录范围(采购文件编号:SHLM-YD2023-1),且须满足文件中的“申报资格”。
    二、填报内容

1、生产企业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的证明材料(包括企业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联系人、授权书等)。

2、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证明材料(包括药品注册批件、补充注册批件等)。

3、药品“综合竞价指标体系”中部分需“企业申报”的相关证明材料(具体可参照采购文件附件4)。

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填报方式:请各药品相关企业于2023年7月11日12时至2023年7月30日12时,登陆“上海联盟地区接续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”(网址:http://pub.smpaa.cn/xbxxsj)进行企业注册及信息填报。平台企业用户信息与“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”共享,无需重复注册;若未在“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”注册过账号的新用户,可在本平台进行注册。登陆系统需提交与本次集采相关的资质文件,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品种信息申报。

2、审核通过的药品信息将作为十五省(区、市)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(采购文件编号:SHLM-YD2023-1)的重要依据,请在填报时间内正确填写相关信息。

3、联系方式:021-31773263、31773206

(服务时间9:00-11:00, 13:30-16:00,节假日除外)

 

特此通知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上海联盟采购办公室

2023710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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