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,加快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(以下简称中药 3.1 类)的研发和申报,根据中药 3.1 类的特点、沟通交流制度和中药申报资料要求的相关规定,我中心组织起草了《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意见》,现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。
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以便后续完善。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1 个月。
请将您的反馈意见发到以下联系人的邮箱:
联系人:周植星
联系方式:010-85243154
zhouzhx@cde.org.cn
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2023年7月5日